一、实习的目的
实习包括教育实习、技能训练、社会实践、毕业实习。学生通过实习,可以加深对所学课程的理解,可以全面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、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使学生了解社会、接触实际、获得与专业有关的实际知识和技能,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,达到培养综合能力的目的。所以实习是提高人才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,是学院办学特色的重要体现。
二、实习教学的组织与管理
1.在学院的组织下,对实习单位进行实地考察,签订实习协议,确保实习单位的相对稳定。
2.负责本院实习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、修订工作。
3.组织制定实习教学大纲、实习教学安排,编写相应的实习指导书,完善实习教学文件。
4.制定实习计划,并与实习前两周发给学生,并送交学校教务处存档。
5.选派责任心强、有经验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教师做实习指导教师。
6.组织师生进行实习前的思想动员和纪律、安全教育。
7.实习期间深入现场调查研究、检查指导,及时解决实习中发现的问题。
8.教师撰写实习工作总结报告,交学校教务处存档,学生实习报告在本院存档。
9.带队教师负责向本院提交实习实施计划,到财务处办理实习经费借款手续并领取《实习经费表》、《实习报告》等表格,以供在实习过程中使用。
10.带队教师在实习结束后,须持本院负责人签字的票据到教务处进行审核,然后办理实习经费报销手续。
三、对实习生的要求
1.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各类实习,均属必修课,学生应重视实际训练,按照实习大纲和计划的要求,完成实习任务。
2.学生必须参加实习前的教育活动,认真学习指导书,了解实习计划和具体安排,明确实习的目的和要求。
3.实习报告是成绩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,每个学生应认真写好实习报告,凡未按规定完成实习报告或实习报告撰写不规范者,应补做完成或重做。否则不许参加实习成绩的考核。
4.尊重指导教师的指导,服从指导教师的领导,严格遵守实习纪律,协助教师做好实习期间的工作。
5.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。
(1)实习期间不得请假,特殊情况须持证明,经院及指导教师批准,否则按旷课处理。凡实习期间请假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(含三分之一)者,或无故旷课三天以上(含三天)者,其成绩均以不及格论。
(2)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,包括上、下班制度,不搞特殊化。
(3)进实习现场要注意安全,上岗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思想要高度集中,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启动机器设备。
(4)未经指导教师允许,不准擅自离开实习所在单位。
(5)严格遵守保密制度。
(6)爱护公共财产,如有损坏丢失现象,照价赔偿。造成重大事故须负相应责任。
四、实习成绩的考核
1.学生完成全部实习任务,并提交实习报告后方可参加考核。
2.学生实习成绩应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、实习质量、出勤情况以及考核成绩等予以综合评分,以五级制判定成绩。考查成绩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后报院办公室。各级评分标准如下:
优:实习态度认真、主动、好学,实习任务完成好,达到实习大纲的要求,实习报告和实习日记质量高,能独立完成教师布置的专题作业或对某些问题有独到见解,考核时回答问题完整正确,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。
良:实习期间表现较好,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、实习报告和实习日记,达到实习大纲的要求,质量较好,能较好地完成专题作业,在考核时能比较完满地回答问题。
中:实习期间表现尚好,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,能完成实习报告和实习日记,质量一般,考核时能正确地回答问题。
及格:实习期间表现一般,基本达到实习大纲的要求,但不够完满,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及实习日记,但不够系统,在考核时能基本回答主要问题,但有某些错误。
不及格:实习期间表现差,未能达到实习大纲所规定的基本要求,实习报告和实习日记质量较差,在考核时主要问题解答错误;或实习期间缺勤超过三分之一者,均为不及格。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修。
2010年5月